产品试用申请

产品测试合同书

产品试用合同申请.docx 下载试用合同,填写红色字体,与商务沟通试用产品型号、数量后,发给对接商务人员。

项目名称:

产品测试

合同编号:

LQ2021071601

签订时间:


签订地点:

杭州

方:


方:

杭州领祺科技有限公司

号:


号:

91330101MA2GN4AL7T

联 系 人:


人:

张博

电话/传真:


电话/传真:

19106568700

开户银行:


开户银行:

杭州银行下沙开发区支行

帐号:


帐号:

3301040160013412625

公司地址:


公司地址:

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26019306

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《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达成合同条款:

一、测试产品清单及押金:

序号

品名

型号

单位

数量

单价

总价

1







2







押金合计(人民币大写):



收货信息

收件地址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收件联系人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收件联系人电话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二、交货时间:合同生效后,乙方收到甲方所付全额押金后7-21个工作日内发货。

三、运输方式:物流送货上门。

四、运费及保险:发货方自行负责。

五、包装&质保:原厂包装,18个月质保。

六、随货附带:电源适配器、合格证、安装配件等资料。

七、工作范围

7.1乙方提供的测试产品一律为包装,配件齐全的整机,甲方在测试期间不得对设备拆解,不得损坏设备,包括配件及包装,否则,视同购买。

7.2乙方负责提供产品使用说明及软件使用过程中的远程技术支持,甲方负责协调第三方设备厂家及时提供第三方设备的通讯协议。

7.3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测试押金后发货。

7.4测试期为1个月,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。

7.5甲方应在试用期结束日期前内将测试产品返还乙方,并以书面方式确认,乙方收到完好的产品,经双方确认后,乙方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押金;甲方如未在规定时间返还测试产品,本测试合同自动转为销售合同。

九、验收方式及期限:实物验收,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,应在收到货物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,逾期未提出的,则视为验收合格。 甲方在归还测试产品时不能做到产品完好,包装配件齐全且无损则应向乙方赔偿产品单价100%的损失。

十、乙方没有按照合同上确认日期交货,逾期后须每天按总货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%,由于人力不可抗力因素,致使乙方延误或不能交货时,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乙方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甲方,并与甲方协商解决方式,减少甲方的损失。

十一、甲方验收合格后,没有按照合同上确定的期限支付货款,逾期后须每天按照总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,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%;若甲方拒收货物的,乙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甲方索要。

十二、本合同一式贰份,双方各持壹份。双方授权代表在下面签字盖章后,表示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条件,本合同即生效。

(以下为签署页,无正文)

甲方:

委托代理人:

签约时间:

乙方:杭州领祺科技有限公司

委托代理人:

签约时间: